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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首部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4:10 深圳商报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11月召开

  审议首部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

  【本报讯】我市改革创新立法进程大大加快。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决定于11月份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备受各方关注
的《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将首次提交常委会审议。

  今年3月25日,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市委工作会议上再次吹响了深圳新一轮改革创新的号角。他提出,改革创新是深圳的魂、深圳的根。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四个“难以为继”,深圳要向改革创新要发展的动力,向改革创新要发展的优势,向改革创新要发展的资源,向改革创新要发展的空间。为了贯彻这一精神,随后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立即着手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引导、促进、保障、规范改革创新。为改革创新立法,这在全国还没有先例。本周市人大将召集专家召开一次专门的座谈会,就法规草案的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

  除了该条例草案外,拟在下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还有《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深圳市养犬条例(修正案修改稿)》、《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修正案修改稿)》等。

  第三次常委会的其他重要议程还有:听取市政府对市三届人大常委会所提三项议案——《关于治理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的议案》、《关于综合整治公路隧道收费问题的议案》和《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我市生态环境的议案》的办理结果报告,并分别作出表决;听取市政府《2005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听榷2005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和《部分待安排项目投资计划报告》并作出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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