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河南人案 等了半年未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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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5:1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图片说明:这张照片曾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资料图片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在辖区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横幅引起轩然大波,郑州两市民任诚宇、李东照认为横幅伤害了河南人的感情,以侵害名誉权
原告:没收到任何通知 原告李东照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中声称,此案在4月15日立案,立案后他们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相应证据。现在,该案法定的6个月审限已经届满,他们既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也没有收到延期审理的通知。法院既不驳回诉讼,也不开庭审理。 “我们自始至终没有撤诉的打算。”李东照称,半年以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没有主动和他们接触协商此事。他们期望法院能够尽快开庭审理此案,有一个公正的裁判。 对有媒体报道称,此案引起深圳、河南两地高层重视,双方曾就此事进行协商。李东照称,他没有听说过。 被告:停职民警已上班 日前,记者电话采访了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指挥处副处长吴周伟。吴周伟称,龙岗分局目前没有收到郑州市高新区法院的开庭传票,也不清楚该案的进展如何。 “这件事情大家都淡忘了,当初停职的民警早就复职了。”吴周伟称,目前龙岗分局的各项工作都很正常,没有因为这起地域歧视案有所改变。 此前,龙岗分局曾主动提出希望和解,吴周伟称分局目前还在等法院通知。他认为此案存在案外因素的说法属于谣传。 前日,记者电话联系了郑州市高新区法院院长郑水泉。郑水泉只称此案延期审理,但是延期的理由是什么,此案将延期到何时,郑水泉均没有回答。 专家说法 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副教授伍长康称,《民事诉讼法》135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成都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尹宁宁称,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在6个月审限内,法院一般会有审理安排,像这种案件在6个月内完全没有进展的情况并不多见,有可能案件有特殊情况。在监督超审限案件上,法院内部都有自己的考核表,上一级法院也可监督。如果案件长期未决,当事人可直接向上一级法院反映。 本报记者 赵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