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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不得拒收残疾儿入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5:16 都市快报

  安徽省教育厅近日出台文件,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可以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视障(包括盲和低视力)、轻度智障和经过早期听力语言训练、有随班就读能力的听障儿童少年。同一班级一般只能安排同一类型残疾儿童少年,最多不能超过3人。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与普通儿童相同,一般不实行留级制度,智
障学生可视其具体情况,在小学阶段适当延长其学习年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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