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女获救后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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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6:1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昨日,太和县一名欲跳楼轻生的妇女,在被警方成功解救后,因扰乱社会秩序被治安拘留10天。 昨天8时许,这名女子爬上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八楼的广告牌栏杆,欲跳楼轻生。瞬间,围观群众达近千人,气氛紧张。阜阳市政府、公安、消防等有关领导及时赶到,经过近2小时劝说,民警成功将轻生者救下。
记者赶到现场时,阜阳五院所在的颍州路已被禁止通行。一名妇女正悬坐在医院8楼的广告牌上。阜阳市五院地处闹市区,又正值上班高峰期,现场围观群众达数千人。阜阳市消防特勤中队正在楼下待命。 医院旁一卖红薯的告诉记者,早上8点钟左右,很多人坐在医院门前吃饭,忽然一人大喊“有人要跳楼”。顺着此人手指的方向,大家果然发现楼顶广告牌上悬坐着一个人。 记者后来了解到,想跳楼的妇女张某系太和县人。结婚三个月后与父母分家。由于房产问题和家人有纠纷,对当地法院判决不服,上诉到阜阳中院。这名妇女因认为法院没有及时受理她的上诉,于是有了轻生念头。 阜阳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副局长及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赶到,在医院七楼紧急研究解救措施。随后,一名女公安民警乔装成医生爬到顶楼接近该女子,最终,该妇女被成功解救。 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程曙光说,有问题要通过司法程序或正常的上诉渠道来解决,不应采取这种过激行为。 (王杨峰 司雷 王振宇文/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