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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哥们儿义气”在押人员坦检经济奖励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6:15 东北新闻网

  核心提示

  从现在开始,沈阳在押人员坦检案件线索在案件破获后除了可以被从轻处罚外,还可以得到与破案民警等同的经济奖励,这在辽宁历史上还是首次。

  按照刑法规定:在押人员羁押期间,坦检案件线索导致破案的属于立功或重大立功
表现,可以视情予以减免刑事处罚,而这一次在押人员在举报案件线索中的民事权利得到了保障。

  “严格讲,这是沈阳在健全案件举报机制上的一重大举措,意义深远。”这是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史超对该项新措施的评价。

  辽宁省法学会会员李振革说,“这是对于在押人员人性化的体现、一种法制意义上的进步。”

  犯抢夺罪证据确凿的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在押人员赵某,在法院审理时被大东区法院免予刑事处罚,当庭释放。

  赵某获得自由的原因是放弃了他所谓的“哥们儿义气”。

  羁押期间他坦检了辽宁三号公案、沈阳“串联54号案”主犯王强的下落,使十年间杀人、强奸、抢劫犯罪34起、杀死45人的恶魔落网,从而得以“从轻发落”。

  从现在开始,沈阳在押人员坦检案件线索在案件破获后除了可以被从轻判处外,还可以得到与破案民警等同的经济奖励,这在辽宁历史上还是首次。

  ( 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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