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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反倾销可获律师费资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7:0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烟台10月20日讯(记者张坚栋)如果企业在国外发生反倾销应诉行为,律师费用可以由政府给予适当资助,日前,烟台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全面鼓励和扶持外向经济发展。

  记者今日从烟台市外贸局了解到,烟台市日前出台的鼓励外向经济政策包括九项内容:对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在享受国家、省扶持资金资助的基础上,再给予补贴30%,单户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出口企业参加国外反倾销应诉、复
审工作发生的律师费给予资助30%,单户企业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出口企业当年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国际认证的认证费和各类产品国际认证的检验监测费给予资助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出口企业当年在国外注册产品商标的注册费给予资助30%,单个项目(按国家计)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出口企业参加网络交易会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对参加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的出口企业补贴4000元;参加烟台市网上交易会的出口企业,单个产品补贴200元。对企业“走出去”兴办境外加工贸易和资源开发项目及外经企业,为履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而借贷国内银行专项或封闭贷款金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一个百分点的贴息。对出口企业参加烟台市统一组织的国外经贸活动摊位费给予补贴,传统市场补贴50%,新兴市场全额补贴。对新兴市场出口增长多的企业实行奖励,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对非洲、拉丁美洲、独联体和中东地区等四大新兴市场出口200万美元以上且增幅超过17%的企业给予专项奖励2万元。对年出口农产品1000万美元以上、且出口增长超过全市预期目标17%的企业实行奖励,当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至20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的企业,奖励2万元;出口额2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企业,奖励3万元;出口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有关标准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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