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毒品22年一审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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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7:54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一男子22年前在自家门口捡到一包重达7453.9克的毒品鸦片,本想留作药用,却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 1983年,被告钱国生在自己居住的昆明云冶生活区34栋平房里捡到一个写有“小心放好、日后来拿”便条的帆布包。1989年,他打开包确定其中藏匿的是毒品鸦片。在后来搬家
昆明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证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钱国生非法持有毒品鸦片的事实成立。 被告主观上明知为毒品鸦片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