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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启动新计划 07年有望直接引渡洗钱毒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7: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1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第二届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国际会议昨天在北京通过了《北京宣言》和修订后的《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行动计划》。按照新的《行动计划》框架,东盟10国和中国将在2007年实施“洗钱犯罪是可引渡的犯罪”这一目标,并在2008年之前颁布行之有效的没收法,允许收缴洗钱犯罪的直接和间接收益。

  东盟副秘书长维拉科塔(Villacorta)表示,东盟成员国将计划设立统一的机构打击洗
钱犯罪。

  洗钱是一种严重的罪行

  《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行动计划》已开始考虑适当的立法。据悉,依照《联合国禁毒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40条建议,东盟成员国和中国将在2008年前,在最大的范围内将洗钱犯罪定为一种严重的罪行。

  此外,东盟10国和中国将建立金融情报部门(FIU),为打击潜在的洗钱行为,2008年之前建立一个负责收集、分析金融信息并向主管当局通报金融信息的中央机构,并让金融情报部门能够获得相关的金融信息。

  在调查和起诉洗钱犯罪方面,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2007年将实施“在应当推动并提供相互间有关的法律协助”,例如,保证在执行法律协助请求时有有效的程序可以引用。同时,向国家反洗钱主管机构,包括执法部门、检察官、财政管理者和相关政策制定者能提供足够的培训,并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在毒品案件侦查和起诉方面的国际合作。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执行主任科斯塔(Costa)先生在评价《行动计划》和《北京宣言》时指出,这两个文件都是非常务实的文件,对于今后要采取的行动和要开始的工作计划都有一个非常务实、准确的说明。

  “我希望新闻媒体不只是把这些事情传播给公众,更多的是和我们一起在反洗钱和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使受害者摆脱毒品对他们的侵害。”科斯塔称。

  将设立统一的反洗钱机构

  东盟副秘书长维拉科塔表示,东盟成员国将计划设立统一的机构打击洗钱犯罪。维拉科塔说,洗钱作为一个跨国的犯罪行为,它是有着自己的很大的诡异性,基本上都是发生在不同的区域和国家,因此对于我们在调查、跟踪以及了解案件的情况带来很大的困难,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问题。这需要有类似于引渡的法律和更多的司法协助的条件。

  但维拉科塔同时也表示担忧:“在很多国家还有银行里的一些规定,比如说保护开户账号保密性的条款,所以对我们来讲也是一个问题。”

  维拉科塔透露,东盟对于解决打击洗钱犯罪方面有很多工作机制,所以同其他国家,特别是有些国家的金融系统、银行部门、执法机关有很多合作。“比如说在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我们会对资金的非法转移和值得怀疑的非法资金转移的活动进行跟踪和调查。”

  在打击通过毒品犯罪进行洗钱方面,东盟国家同样还面临着一个困难,就是在成员国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负责此事。维拉科塔说,“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建立这样一个机构的计划。我们跟亚太工作组的合作有一系列新型的合作计划,能够协助成员国对洗钱犯罪开展一些工作。”

  维拉科塔最后表示,洗钱犯罪是一个跨国的犯罪,牵扯到各个方面其他的犯罪活动,因此除了在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和计划以外,东盟还将对成员国国家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专业建设方面也开展相应工作。

  公安部:对毒品犯罪“釜底抽薪”

  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说,中国将联手东盟重拳打击涉毒洗钱犯罪活动。“争取在反洗钱的领域,对毒品犯罪体现出打击的力度,这也是一个‘釜底抽薪’的办法。”

  他说,贩毒会获得暴利,有暴利必然会有洗钱犯罪。作为各国的警察、执法部门,在同贩毒这种有组织的犯罪作斗争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在毒品交易的环节把他们成功地打掉,把毒品、毒资统统缴掉。

  张新枫同时认为,打击毒品犯罪,从洗钱角度去进行侦查要比从案件角度侦查难得多。各国对打击洗钱犯罪越来越重视,中国在刑法里有反洗钱的罪名,中国在人民银行和公安部建立了反洗钱的专业机构。最近人民银行还颁布了大额资金流动的监测办法,这些都为我们下一步更深入地开展反洗钱的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何春中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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