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11·20”矿难13名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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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20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董广顺)记者从邢台有关部门获悉,沙河“11·20”特大矿难中的13名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去年11月20日,沙河市白塔镇李生文联办矿一维修工在井筒内使用电焊时,高温焊渣引燃井筒周围的荆笆及木支护等可燃物,造成火灾。由于越界开采,李生文、岭南等5家铁矿井下互联互通,致使烟气在井下蔓延。井下被困的121名矿工中,只有51人得以生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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