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沙河“11·20”矿难13名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20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董广顺)记者从邢台有关部门获悉,沙河“11·20”特大矿难中的13名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去年11月20日,沙河市白塔镇李生文联办矿一维修工在井筒内使用电焊时,高温焊渣引燃井筒周围的荆笆及木支护等可燃物,造成火灾。由于越界开采,李生文、岭南等5家铁矿井下互联互通,致使烟气在井下蔓延。井下被困的121名矿工中,只有51人得以生还,70
人不幸遇难。日前,沙河市委、市纪委和市政府分别作出决定,给予白塔镇党委书记张凤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蒋九芳,镇党委副书记、经委主任李占虎,沙河市冶金行业办党委书记、主任卫志良,冶金行业办党委委员、副主任曹玉剑,沙河市安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刘子林,安监局支部委员、副局长田江沙等人,撤销党内和行政职务处分;给予沙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远志,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路现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撤销二人行政职务;给予沙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检查股股长石清芳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白塔镇经委安检员郑平均开除党籍处分,解除聘用;给予沙河市人事劳动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张学志,人事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侯聚安行政记大过处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