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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遭窃五千元原是梯子“帮盗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22 武汉晚报

  邻居遭窃五千元原是梯子“帮盗忙”

  本报讯(记者孙珺通讯员阮红艳)邻居家的梯子为小偷“行了方便”,小偷顺梯爬翻窗盗走隔壁价值5000元左右的财物。

  昨日,经江汉区司法局民族街司法所调解,大董社区的这对邻里达成协议,梯子主
人赔偿了遭窃邻居2800元钱。

  据李德(化名)称,他们家与郭军(化名)是十几年的老街坊,仅一巷之隔,从未红过脸。郭军做金属材料加工生意,梯子有五六把,长短大小不一。他常将梯子靠在墙边,正对着李德家二搂的窗子。为此,李德曾提醒他:万一哪天小偷顺着梯子爬上来行窃,那不完了?

  谁知还真被言中。9月10日晚,李德在社区保安室值班,妻女都在家中一楼。洗完澡的女儿上楼一看,床上的包被翻乱,数码相机、手机及1300元现金不翼而飞,窗子大开,桌上、床上留下小偷脚印,往外一看,梯子“歇”在窗下,显然“帮了盗忙”。

  第二天,郭军就将梯子移走了。

  据江汉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相邻一方在自己所有或使用的房屋、宅院内增添或改变财产状况,或正进行某项行为,确实影响对方生活和生产的,应当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但这种赔偿不是全部的财产损失,只是一部分损失。因为财产损失与梯子摆放只是一种条件因果关系,而非直接因果关系,住户被窃的主要原因是小偷的盗窃行为。梯子所有人赔偿损失后,可向行窃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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