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上法庭 人工授精孩子谁抚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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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2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 原本是一场普通的离婚官司,却因为夫妻双方争夺的孩子是人工授精而生的,使得这场官司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胡清与刘艳结婚一年多却一直怀不上孩子。原来,男方胡清患有无精症。经双方协商,刘艳决定采取人工授精,后生下一个儿子。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感情渐渐破裂。刘艳诉至南昌东湖区法院,要求与胡清离婚。
刘艳表示,所生的孩子与胡清并没有血缘关系,胡清没有抚养权。胡清却认为,孩子出生以来,一直放在自己的父母身边照看,刘艳并未尽到母亲的责任。孩子究竟归谁抚养,两人各执一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清学历相对较高,生活条件较好,且丧失生育能力,依法应当优先考虑享有抚养权,且孩子是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人工授精所生,应视为婚生子女,女方不能以男方与孩子无血缘关系为由剥夺男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因此判决孩子归男方抚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