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始作俑者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3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广州10月20日电(穗法宣)伪造广东省政府文件、虚构新白云机场价值63亿元之巨的“免标工程”……“成功商人”肖汉明因诈骗1362.89万元,近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肖汉明汕头市人,今年39岁。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的他案发前是广东明油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工商部门的登记资料显示,这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公司,实际
上在登记成立3天后就开始空壳运转,肖汉明的经营完全是“空手套白狼”。

  1998年,肖汉明经人介绍认识了包工头郭某某。肖汉明对郭某某表示,自己承包了广州新机场人民币63亿元“免标工程”。郭某看到有这么大一个工程可以上马,当即表示愿意出资在肖的广东省建设实业发展总公司下面成立一家独立核算公司,希望肖能够将其工程中一项价值3亿元的子工程转给他负责。广东省建设实业发展总公司第一工程处由此成立,由郭某某担任法人代表。

  在2001年到2002年间,肖汉明成功骗取了郭某某的信任,以找人办事需要活动经费为由,数十次以借款方式骗取郭某某现金合计人民币1135.89万元。

  2002年4月19日,肖汉明又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明油达公司收到国家补偿款为由,开出3张面额为400万元、384万元、16万元共800万元的现金支票给郭某某作为还款,骗回了其写给郭某某的800万元借条。剩下的300多万元债务,肖汉明则开了借据给郭某某。

  2002年元月前后,肖汉明虚构明油达公司正在申办广州国际医药网络保健中心项目的事实,再次骗取郭某某的信任,以申办医药网络保健中心需交各种费用为由,数次骗取郭某某的现金145万元。2002年5月,肖汉明又以购买广州市查获的一批走私柴油为名,向余某借得110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