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比家更舒适的地方”福建将乐:灵活运用刑事政策感召17名在逃嫌疑人回乡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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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43 检察日报 | |||||||||
本报福州10月20日电(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连禄 春玲) 盗伐林木的被告人汪灰文因投案自首19日受到从轻处罚,福建省将乐县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单处其罚金3000元。促使汪灰文自首的直接动因是,将乐县司法机关曾发布通告,10月1日前在逃疑犯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宽处理。 万全乡位于将乐县西部,森林资源丰富。近年来,违法犯罪分子盗伐林木十分猖獗
将乐县检察院审查21名涉林犯罪嫌疑人的案情后认为,他们都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和家庭经济来源的支柱,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大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这类轻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不捕直诉”,并与公安局、法院在8月25日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在10月1日前自首,以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没有比家更安稳舒适的地方了。”汪灰文9月20日回到将乐县万全乡老家投案自首前,已经提心吊胆地逃亡三年零六个月。步汪灰文后尘,该县万全乡16名涉林犯罪嫌疑人也赶在今年国庆前纷纷投案自首,并在投案的当日分别被取保候审,当地检察机关先后对他们直接起诉。 促使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另一个动因是,逃亡的日子不好过。第一个回来自首的38岁的汪灰文脸色蜡黄,神情憔悴,看上去像是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他说,在过去三年半的时间,一听见警笛声,一见警察就远远地躲开。在外,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证,还时常做被追捕的噩梦,没有睡过几个安稳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