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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组织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9:07 黑龙江日报

  本报20日讯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书记黄晴宜,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洪天慧一行,17日至20日在我省哈尔滨、大庆等市就妇女工作进行调研。黄晴宜指出,各级妇联组织要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

  省委副书记周同战陪同调研。

  黄晴宜一行听取了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妇联等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了解了我省培养选拔女干部、促进妇女创业与再就业、鼓励妇女参选参政、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黄晴宜对我省的妇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说,近些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黑龙江的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成效显著,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具有鲜明的特色,表现为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载体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渠道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形式新,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措施实,妇联组织建设标准高,形成了社会化工作格局和良好的工作氛围。

  黄晴宜指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摆在各级妇联组织面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妇联组织要更好地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始终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妇女发展的根本指针,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作用,不断加强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

  周同战说,黄晴宜提出的意见,不仅是对全省各级妇联组织的要求,也是对全省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带领全省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省振兴中作出新的贡献。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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