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颅手术缝进“钢锯” 患者状告医院 索赔5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0:03 东北新闻网 | |||||||||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脑垂体瘤手术后,发现颅骨内残留金属异物。患者状告医院,索赔5万。 耿英华是沈阳飞机制造公司一名普通工人。2003年6月,耿英华感觉头痛欲裂,时常整夜整夜睡不着觉。8月25日,耿英华来到沈阳二四二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脑垂体瘤,没有生命危险,但需马上手术。9月12日,手术如期进行。
但手术没过多久,耿英华却出现昏迷、呕吐、发烧和失语等严重并发症。10月14日,妻子带着耿英华来到辽宁中医附属医院做磁共振检查,“不行,你做不了,你脑袋里有金属遗留物。”之后,沈阳军区总院诊断结论相同,疑为断裂钢锯。 今年3月17日,辽宁省医学会做出鉴定: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院方承担完全责任。昨天,此案在皇姑区人民法院开庭。 “老耿只提出5万元索赔要求,包括营养费、医药费、今后的治疗费。他说花多钱要多钱,不能讹人。”老耿的代理律师韩鹤鹏说,“医院只答应赔偿3万元,实在太少了,法官下周还要调解一次。” ( 沈阳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