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高层整顿盐业腐败 高额回扣触目惊心(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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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0:07 瞭望东方周刊 | |||||||||
有组织的“私分” 有些盐业公司把回扣用来盖楼、买车、搞福利,胆大些的就干脆私分了。近些年来,广西各地检察院和纪委相继查处了当地盐业公司私分回扣款项的问题。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2003年5月立案查处了贺州盐业支公司私设小金库私分产区回
他们用这些钱买了一部车,用10多万元给职工发福利,后被检察院追回。而广西自治区盐业公司的一位领导则向本刊透露,数目远不止这些,检察院追缴时,职工平均退还3.6万元,领导则更多。 桂林市平乐县纪委和检察院联合查处平乐县盐业支公司私设小金库私分产区回扣款案件,知情人士透露,平均每人退还6.5万元。 藤县检察院检察长石世安向《瞭望东方周刊》证实了他们正在对藤县盐业支公司私分产区回扣款案件进行立案调查,他说案件正在侦查阶段。 众所周知,中国各省盐业公司实行全省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供应、统一结算、统一缴纳碘盐基金的“五统一”办法。这就说明,很可能是省级盐业公司有组织有领导地私分这些回扣款。 广西盐业公司的一位领导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当时检察院在调查某一案件时发现,当地盐业公司根本就没有销售湖北的盐,但是该公司分得的回扣款却是从湖北的账号来。原因就在于,区公司统一分配回扣款,根据各个下级公司的表现,将应该分得的数字和账号直接告诉产盐企业,由企业直接转账支付。 广西每年的食盐计划是24.6万吨,每年实际销售额是28万到29万吨,最高30万吨。有四五万吨的计划外指标。其中三分之二靠区外调拨。光回扣款每年大约就有700万到800万元。这些钱哪里去了? 而盐业公司贩卖私盐、盐业执法人员做私盐贩子的保护伞之类的恶性事件也频繁出现。 呼唤审计 很多制盐企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应对省级盐业公司的账目加强审计。 一般来说,各省盐业公司除了国家下达的食盐计划外,还掌握数目不小的计划外指标。广西每年就有四五万吨指标。这也成为盐业公司的牟利渠道。盐业公司会按照工业盐的极低价格购进,一般是每吨200元左右,再以每吨2000元左右的食盐价格销售出去,赚取高额利润。光这一项,广西盐业公司一年就可以获利数千万元。企业呼吁审计部门追查这些钱的去向。 各地盐业公司每年被没收的“私盐”数量不在少数,但这些“私盐”大多“去向不明”。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审计部门还应重点查一查罚没“私盐”是否足额上缴国库。 此外,企业还认为,审计部门应查一查碘盐基金的去向。生产企业向盐业公司每销售一吨加碘盐,需向国家交纳29.25元的碘盐基金,一年全国总共产销700万吨加碘盐,算下来国家一年收取的碘盐基金就是两亿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碘盐基金是用于食盐加碘项目建设和改造的,但大部分盐业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么多年来,生产企业很少见到下拨的碘盐基金。 碘盐基金一般由省级盐业公司代收,上交中盐总公司。省级公司向下级公司收的时候是按照全部销售计划收购,上交的时候则是按照国家计划上交。以广西为例子,知情人士透露,每年有四到五万吨的计划外碘盐基金,大约100多万元去向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