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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水管漏水费用该谁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0:34 扬子晚报

  户外水管漏水

  费用该谁承担

  本报讯昨天,家住南京窑上村的一些住户致电本报询问:最近,他们发现户外自来水水管漏水,形成了一笔费用。自来水公司却把这笔费用加在用户头上,这样算下来,自来
水费用就由原来的3.2元一吨,变成了3.85元一吨。那么,户外水管漏水形成费用谁承担?

  南京自来水公司“来信来访来电”办公室的同志明确答复,户外水管漏水形成费用由住户共同承担。依据是《南京市供水条例》。该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居民住宅楼的总水表或者单元水表与用户水表之间的自来水共用管道、水箱、水泵等共用设施,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由业主或产权单位负责管理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依照市有关规定由业主分摊或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由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依照市有关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或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耿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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