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两年后水更清树更多 哈市将建设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1:27 黑龙江日报

  本报20日讯今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到2007年,也就是2009年大冬会召开前,哈市将建设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今年8月,哈市成立了由石忠信市长任组长,4位副市长任副组长,8区和21个委办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哈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标志着哈市创模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据悉,国家环保模范城考核指标共有29项。截至2004年底,哈市已经有17项达到创模要
求,另有12项指标目前尚未达到标准要求,其中,差距较大的指标有:通过国家卫生城验收、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水域功能水质达标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水耗、城乡接合部环境综合整治等。

  记者了解到,哈市对照国家考核指标体系,将重点抓好五方面任务。

  首先,尽快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给全市人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

  其次,按照要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城市水域功能水质达标率要达到10%,且市区内无劣五类水体。2007年底前,要在哈市何家沟、信义沟、松北区、呼兰老城区、阿城市、双城市、尚志市、五常市建设9个污水处理常

  再次,按照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的要求,哈市还差8个百分点。根据哈市城管部门的统计,哈市还需增加28平方公里的绿化面积。

  还有,加强城乡接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防止城区污染向城乡接合部转移。

  最后,还要在两年内完成单位GDP能耗、水耗低于国家平均水平的任务。

  自1997年以来,全国已有张家港、厦门、珠海、大连、深圳、威海等45个城市获得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还有100多个城市(区)正在积极创建。

  (生活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