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仁龙出任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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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1:47 生活报 | |||||||||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0日宣布: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已经接纳他的提名和建议,任命黄仁龙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即日生效。 律政司负责香港的刑事检控工作。律政司执行这项职能受到宪法保障,完全独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三条订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新华社电) (生活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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