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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即将出台新修订的节水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2:4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昆明10月21消息(记者陈鸿燕)《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即将出台。新修订的节水条例新增了城市再生水设施建设、用水节水评估制度、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等新内容。

  据了解,在此次修订的过程中,新的节水条例突出了地方特色并增强了可操作性。条例草案明确再生水价格与自来水价格保持适当差价,按低于自来水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
具体价格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洗浴洗车要装节水设施,条例草案还规定,从事洗车、洗寓游泳、水上娱乐等耗水量高的行业,应当安装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提高水的利用率。否则将被处以5000至1万元的罚款。 居住小区可共享再生水,但需配套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和使用再生水的规定。条例草案中还规定,对于新、改、扩建项目符合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条件但未按相应规模同期建设的,或可以使用其他再生水资源设施但未配套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和使用再生水的,将对建设单位处以数万元的罚款。 昆明城市节约用水总体水平低下,不节约用水、野蛮施工带来的浪费水资源的现象较为突出。条例草案向浪费用水宣战,新增了用水节水评估制度。在建设项目建设前进行用水节水评估,从源头上把关,限制高耗水产业的进入和发展,做到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草案中一款规定,供水企业和非居民用水单位因失修、失养或认为造成供、用水设施、设备、器具损坏漏水的;施工单位因施工损坏供水管网造成漏水的,应限期修复,否则将被处以损失水量20倍以下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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