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电局长渎职判刑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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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3:42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昨天,北京供电局原局长、供电公司总经理赵双驹玩忽职守一案在西城法院宣判。检察院指控赵双驹渎职给北京供电公司造成了近2.94亿元损失,但法院最后只认定6400万元,比检方指控的少了2.3亿元,并判处赵双驹有期徒刑4年。 昨天上午8点50分左右,赵双驹被带进法庭,法官宣读了判决书。法院认定了两项事实。首先,赵双驹在担任北京市供电公司总经理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动用本单位供电
其次是法院认定赵双驹违规为威克瑞公司提供了共计5.29亿元的担保。关于这笔担保到底给北京供电公司带来了多大的损失,起诉方和法院的看法并不一致。 据了解,因威克瑞公司逾期没能偿还贷款,法院曾判决供电公司承担威克瑞不能归还贷款额的一半的赔偿责任。供电公司为此要承担2.3亿元债务。检方据此把这笔账算在赵双驹的头上。但西城法院经调查认为,威克瑞公司不能还款的数额还没有最后确定,因此这笔不良担保到底给北京供电公司带来多大的损失还无法确定。西城法院在这点上没有支持检方的指控。 此前开庭审理时,赵双驹的律师王松义认为挪用电力贴费投资只是违纪行为,而且担保赔偿是在赵双驹离任后形成的,因此他做了无罪辩护。但西城法院一审最后认定,赵双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北京供电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妨害了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去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审计报告中,点出了24起腐败案件。北京市供电局原局长、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赵双驹是这24起案件中进入司法程序的第一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