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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标生产的PVC保鲜膜对人无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6:27 北京晚报

  本报讯本报曾经报道过的关于“PVC保鲜膜是否致癌”的问题,今天,卫生部作了明确表态:按照我国现行的食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生产的PVC保鲜膜对人体无害。

  据了解,PVC保鲜膜“含毒”问题主要来源于PVC即聚氯乙烯树脂中残留可能致癌的氯乙烯单体超过国家标准,或使用了禁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加工助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食品包装材料中的氯乙烯单体应不高于1.0mg/kg,我国现行国家卫生标准虽然有的是
1988年制定的,但其中控制氯乙烯单体的指标与国际标准一致,不存在滞后问题。对于食品包装材料用加工助剂的管理,我国实行许可制度,禁止将邻苯二甲酸二乙基乙酯和乙基己基胺作为食品包装材料用加工助剂,使用这两种物质生产的包装材料不是食品包装材料,不能用于食品包装。

  因此按照《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生产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PVC保鲜膜是安全的。一般消费者对保鲜膜所使用的材料无法辨别,除了检测以外,应当加强卫生监管才能有效杜绝非食用包装材料用于食品。另外,针对在日、韩等国遭禁的产品却在我国热销问题,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韩国禁止使用PVC保鲜膜的主要原因是保护环境。王怡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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