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用建筑不节能不予竣工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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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0:21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重庆电(记者郭立)重庆市建委日前发出《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将节能设计纳入建筑初步设计审批的重要审查内容,规定凡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民用建筑将不得批准初步设计,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予以竣工验收备案。据了解,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的房子,不仅可减少工程本身的能源消耗,以后使用中也可节约大量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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