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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逼好友卖淫 为其挣上网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1: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16岁少女小玲(化名)为弄钱上网,竟然伙同他人将好友小洁(化名)拘禁,逼其卖淫。日前,马鞍山花山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小玲及其同伙小刚(化名,男,17岁)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小玲父母离异后随父生活,初中毕业后辍学,迷恋上网。今年7月8日晚,小玲为弄上网费,将好友小洁骗至马鞍山市某网吧,与小刚及另外两名少女(在逃)将小洁骗至该
市某宾馆309房间,逼迫小洁卖淫为他们挣钱。为达目的,小玲等四人采取拍裸照、殴打、捆绑、用香烟头烫等手段,逼小洁就范,还强迫小洁写下欠条。次日凌晨6时许,小洁趁机逃出宾馆。

  (丁金分凌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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