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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成申请者信用不良难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1:32 东南快报

  从今年10月1日起,中国公民个人在全国任何银行所开的账户,都已经汇集到同一身份证号下。对公民个人而言,征信系统将真正对每个人的信用起到监督作用,每一次按时支付水费、电费和电话费,以及按时向银行还本付息,都会为自己积累一笔可观的信誉财富,每一个涉及信用的细节都决定着日后的发展命运。

  而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从10月1日起个人信用全国联网后,因信
用问题拒发贷款或信用卡的比例达到20%-30%。

  贷款前先查信用记录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目前,因信用缺失导致经济秩序混乱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国内生产总值)的10%-20%,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每年高达5000亿元。

  从10月1日起,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导推行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基本实现各商业银行联网试运行,全国共有127家商业银行联网,共享各自的个人信用记录,最后2家城市商业银行正在调试中,8家农村信用社联社也实现联网。至此,全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90%的信用记录已经入库。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数据库收集了个人身份识别信息、职业和居住地址,以及各银行提供的个人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目前,国内许多银行在发放房贷、车贷等个人消费贷款时,开始把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作为必须的审查程序。

  查询信用记录须授权

  为考察这一全国联网的系统的“工作效率”,记者来到广州市某商业银行,申请查看自己的个人信用状况。

  在得到记者的授权之后,银行工作人员在操作平台上输入记者的身份证号码,屏幕上就出现了所有记者与银行发生借贷的记录。“你是在农业银行贷款购房的,你还同时拥有招商银行和工商银行两张信用卡,每张信用卡的最高信用额度为1万元。招商银行信用卡最高透支额度为7000元,发生在2004年5月……”该行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恭喜你,你的个人信用良好,各项还款记录正常!”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中国人民银行明确强调,在查询个人信用记录时,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工作人员应当为在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用信息保密。如果工作人员越权查询或将查询结果用于工作之外的目的,央行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如涉嫌犯罪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深圳个人信用制度调查

  一元欠费也是不良记录

  受深圳市政府的委托,深圳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正式筹建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该公司产品总监赵锦华小姐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国内目前只有深圳市和上海市拥有这样的系统。

  据赵锦华介绍,此次向社会开放的职业版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内容包括:个人户籍信息、高等教育信息、职业变动信息、社会保险信息、银行信用信息、工作单位信息和查询记录等七部分。其中,户籍信息覆盖了全国77个城市大约4亿人口,高等教育信息则囊括了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所有大专及大专以上院校的学生信息。

  赵锦华称,今年6月,该系统与教育部学历信息系统对接,只要是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大专以上的高等教育信息,在系统中都可以查询到。这些信息可帮助企业了解应聘者所受的高等教育情况,包括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可有效防止冒用他人身份伪造学历,积极有效地遏制求职过程中出现的假学历、假文凭等现象。

  招商银行广东分行客户服务中心的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信用记录上的一个“污点”都可能会导致处处碰壁,“曾经有一位客户的贷款申请被拒绝,就是因为他在其他银行所办的信用卡中尚有1元的欠费。”个人信用将不啻为“第二身份证”,每一次按时支付水、电、燃气和电话费,以及按时向银行还本付息,都会为个人积累成一笔信誉财富,可以用作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为以后获得银行贷款提供方便。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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