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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福建幼童阅“李鬼”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2:21 东南快报

  

三千福建幼童阅“李鬼”书

  目前,福州、厦门等地20多所幼儿园约3000名正接受启蒙教育的幼童,使用一种XX阅读“李鬼”读物。家长和幼儿园老师发现原来书商为了推销,大玩“挂羊头卖狗肉”的游戏;更有甚者书商竟私刻3家教育单位的公章,堂而皇之地组织起儿童阅读公开课观摩会。

  摸底调查

  3000“李鬼”读物进入20多幼儿园

  “我到福州铜盘的XX幼儿园推介分享阅读幼儿读物,没想到幼儿园负责人大光其火地说,你们把我们幼儿园害惨了,家长质疑幼儿园给幼儿买盗版书,天天找我们退书!”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下属某机构的史先生向记者投诉称,日前,他在福州和厦门推介本单位的分享阅读系列幼儿读物时,多次遇到这样的情景。无疑,“李鬼”捷足先登,“李逵”却屡吃闭门羹。

  记者了解到,分享阅读其实是开展儿童早期阅读的一种教育体系和教学材料。由于我国先后将其纳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973国家攀登计划、教育部九五、十五规划项目而受到教育界关注。

  史先生拿出所带的正宗读物样品,与幼儿正在使用的读物比较,发现正宗读物样品的纸质和图画清晰度更好,而幼儿正在使用的“李鬼”读物,其包装盒与读物上的标志不一样,出版社也不是出版分享阅读读物的出版社。

  一些幼儿园负责人对记者说,当初推介读物的石某某自称就是分享阅读在福建的代理商,推荐的就是正宗的分享阅读,只是书到后却变成了XX阅读。

  据史先生介绍,经过他摸底调查,初步统计出目前福建的福州、厦门、泉州、南平等地,有20多家幼儿园约3000名幼儿在使用石某某提供的XX阅读“李鬼”读物(约3000本)。按石某某卖给幼儿园时的书价,可获得售书款约40万元。石某某则在一份材料上称,他与福建近300名幼儿园园长有很好的交流。

  如此促销

  声称挂“教育部”牌“专家”培训让人失望

  约3000套读物确实不是一个小数字,石某某是如何打开市场的呢?据相关幼儿园负责人介绍,石某某利用各种方法促销,在推介时还使用分享阅读读物的正宗样品。

  福州铜盘的XX幼儿园老师介绍,今年3月石某某找到该幼儿园负责人推介读物时,介绍分享阅读是教育部的规划课题,如果幼儿园有150名以上幼儿购买该读物,就可以给幼儿园挂“教育部规划课题试点幼儿园”的牌子,还要派专家来园授课,进行师资培训。

  老师们花费大量时间与家长沟通,终于取得了部分家长的认同,该园有150名幼儿购买了读物。不过,幼儿园拿到的,已经不是分享阅读读物,而是XX阅读读物,而且石某某承诺的“挂牌”也只是一句空谈,“专家”培训倒是搞了一次,可石某某介绍来的自称为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专家的张XX让老师们纷纷说太失望了。

  邀请函盖3假公章

  观摩会被紧急叫停

  还有一些幼儿园则被一份邀请函吸引住了。今年3月,省内多家幼儿园都收到一份开展《儿童早期阅读分享(XX)阅读公开课观摩会邀请函》,该函不惜笔墨宣传分享阅读。函件赫然盖着承办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北京大学幼教中心”、“厦门市第一幼儿园”的3公章。该函件还称,“福建省幼师培训中心”也是举办单位。

  据悉当时有数十家幼儿园报名,但在观摩会召开的前一天,也就是4月1日,观摩会被紧急叫停。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下属某机构的史先生称,他们发现有人冒用他们的名义搞观摩会,马上干涉,观摩会才告流产。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福建省幼师培训中心等均称他们从来没有答应过和谁联合搞什么观摩会,更没有在石某某的邀请函上盖过公章。厦门市第一幼儿园也仅仅答应为石某某的观摩会提供场地。

  记者采访

  代理商合同期满也没有续签合同

  “石某某曾经是我们分享阅读产品在福建的代理商,但是2004年12月23日起,他的合同期满了,也没有续签合同。2005年他在福建的所有活动,均不是我公司授权行为,而且他侵犯了我公司的声誉和经济利益。”北京分享阅读经销单位负责人说。

  记者采访石某某时,他却情绪激动地要求记者把所有投诉和调查材料传真给他,他说,他知道有人在“搞”他,侵害他的名誉,他想控告对方,正苦无证据。但是,回答记者问题时,他却不愿触及问题实质。以下是记者根据采访录音整理的与石某某的对话:

  记者:你与北京(分享阅读读物经销单位)的合同期满了吗?

  石某某:你不管合同满了没有,他们和我的纠纷没有解决。(后与记者再次通话,石称他的押金没有退,货也没有销完,与公司还有业务来往,所以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代理关系。)

  记者:你在和幼儿园打交道时,散发的名片上你的职务是分享阅读联合研究中心福建地区的负责人,样品也是分享阅读读物,你卖出的读物却是XX阅读,两者是一回事吗?

  石某某:我正要找姓史的他们算账呢,他们提供了一批劣质书籍……

  记者:你说XX阅读的书是北京XX公司提供的?他们公司不是经销分享阅读读物吗?

  石某某: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手上还积压了一大批书。(后与记者再次通话,石称幼儿园同意购买XX阅读读物,而他只不过是同时代理了另外一种产品。)

  记者:幼儿园老师怀疑你们派到福州XX幼儿园搞培训的专家的身份,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受我采访时,也说没有这个专家。她到底是哪里的专家?什么职称?

  石某某:你别管她是什么专家。

  记者:你3月份准备在厦门搞的观摩会为什么在召开前一天停办?邀请函上盖的公章是那些联办单位自己加盖的吗?

  石某某:都是北京XX公司在观摩会召开前一天坏了我的事情,让我失了信誉,还损失了钱。你说的联办单位,既然联办,他们肯定是答应了。

  法律维权

  相关经销单位

  已在厦门报案

  是否如石某某说的那样呢?这几家联办单位都出示了石某某写给他们的《检讨书》,承认观摩会邀请函冒用贵方名誉,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是极其错误的做法。落款还有石某某的亲笔签名。

  分享阅读读物经销单位已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该公司的史先生称,公司被石某某侵害的有声誉和经济利益。日前,史先生所在的公司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等单位,分别向厦门工商、公安部门报了案,要求追究石某某的相关责任。据悉相关部门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

  □各方说法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负责人和老师:连幼儿园的孩子也蒙骗,石某某为了赚钱真是不择手段!正在启蒙的孩子如果知道真相,很可能在他们心灵留下阴影,影响孩子的成长和对整个社会的看法。

  幼儿家长:我们是掏腰包的人,所以是直接受骗者,幼儿园应该负责任。

  幼儿园负责人均称:我们也是受骗者,家长把我们当成替罪羊,到幼儿园吵吵闹闹,影响了幼儿园的工作。(注:在记者采访中,这些幼儿园都反复恳求记者不要公开园名,怕影响幼儿园声誉,还怕家长都要求退书。)

  福建信德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幼儿、家长、幼儿园以及分享阅读读物经销单位,都是受害者,特别是对幼儿的侵害,是不能够用钱来计算的。

  省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分享阅读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的产品,石某某“挂羊头卖狗肉”本身就涉嫌欺诈。如果涉及私刻公章等行为,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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