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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规划政府批准让位人大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2:27 现代快报

  “南京每一寸土地都要有规划!”“南京今后所有的重大规划都必须报人大审批!”在昨天召开的全市规划工作会议上,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说的两句话“牵”住了在场所有人的心!

  面对“十一五”新一轮发展的挑战,南京应该制定什么样的城市规划?这是南京老百姓最关心的事,也是南京城建最至关重要的指挥棒。

  【明年城建】

  229个项目 投资265.9亿

  南京市建委主任陆平贵表示: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和新一轮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南京迎接2008年世界城市论坛的重要节点,南京城建将以“彰显名城特色,迎接世界宾客”为主题全面展开,绝不会“松一松、歇一歇、等一等”,将投265.9亿建229个项目。

  铁路南站明年开建

  [“十一五”目标]以“一小时南京都市圈”、“四小时长三角城市群”为指向,建设现代化的对外交通体系,实现主城内15分钟上快速内环,快速内环15分钟出城上高速的目标。

  [明年工作] 按照计划,明年将启动南京铁路南站的建设,建成华东地区最大的铁路枢纽中心。开工建设宁合铁路,全面实施宁淮、宁蚌、宁杭(二期)、绕越高速东南环等高速公路建设;继续加快建设纬七路过江隧道,开工建设长江四桥;在市内交通方面,全面建设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启动一号线南延工程;开工建设纬七路东进工程、内环东路二期和北线西段工程;建设纬七路东段等一批城市主干道;结合地铁二号线工程,规划建设洪武路、莫愁路、上海路等一批地下通道;按照背街小巷整治计划,全年完成70%以上的街巷整治项目;建设一批社会停车场。

  加速推进一城三区

  [“十一五”目标] 以“五桥一隧”为重点,加快跨江和滨江交通建设,建成过江隧道、江北沿江高等级公路、浦仪高速南京段、龙潭港及疏港公路,建设长江四桥和江南滨江大道;加快河西新城区和仙西、江北、东山新市区的建设。

  [明年工作] 河西新城启动南部拆迁工作,新建主框架道路,建设天后村互通工程;完成中部拆迁扫尾,续建滨江公园、中央公园、中心广场、CBD绿轴、马东广场等;完善北部路网建设。按照仙林新市区总体规划,加快推进仙鹤片区、白象片区道路和景观建设。东山新市区重点建设5条道路和桥梁,实施东山公园改造、双龙路环境改造等环境建设工程。江北新市区实施过江隧道的连接线、中心大道一期等一批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

  年建经适房50万平方米

  [“十一五”目标] 每年完成住宅竣工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按全市住房竣工总量的10%的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适度建设中低价商品房;基本建立廉租房保障体系;完成危旧片区和老棚户区改造,提前完成人居小康目标。

  [明年工作] 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建设质量,控制建设成本;加大拆违、拆破、拆旧、拆小及占道经营、工地渣土等市容市貌等整治力度。继续完成主干道和主要景点周边为重点的500幢房屋整治出新工作,进一步做好鼓楼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试点的推广工作。

  南京每一寸土地都要有规划

  【权威动态】重大规划必须人大审议

  “今后,南京城市中所有重大规划必须报人大审议,一经批准都具有法律效应,领导不能随意变更规划。”针对以前规划出现的“随意变更”现象,市委书记罗志军昨天发出重音,从今以后,南京的重大规划不再是政府批准就能施行了,经过人大审议通过的重大规划将更具备法律的“威严”!

  据记者了解,以前南京的城市规划基本上都是由相关部门制定、经南京市政府通过后就可以施行,这样的规划属于“政府规章”或是“政府令”的形式。在执行的过程中,规划的随意性和变动性显得很大,例如规定在某一范围内不允许盖高层建筑,但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就不得不破了例,因此规划柔性有余,而刚性不足。

  人大审议规划,单从形式上看,就必须要经过人大权力机关这一道“关”,经过人大审议通过的规划文件,才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它的刚性显然要超过政府文件。一旦人大通过的规划文件需要修改,仍然必须经过人大再次审议,不能由任何个人或单位随意更改。

  【权威解读】重大规划取代总体规划

  那么,什么样的规划需要递交人大审议呢?根据2003年《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其中规定了12条需要经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的事项,其中有一条就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方案和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与总体布局的重大变更方案”,这意味着只有“南京总体规划”的重大变更才需要经南京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记者获悉,到目前为止,这一规定只有一次而已。

  而现在,向人大审议的“规划”由“总体规划”变成了“重大规划”,范围显然扩大了很多,许多局部型的规划都可以纳入到其中。尽管目前对于“重大规划”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范围,但南京市规划局局长周岚昨天明确提出,“规划成果中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强制性内容,要经过适当的立法程序,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显然,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就有望被纳入到人大审议的“重大规划”中。

  【权威声音】控制详规后年全覆盖

  在充分肯定南京城市规划的同时,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昨天在“全市规划工作会议”上说,以前南京城市建设有过教训,在新一轮发展中,规划一定要超前,不要因为规划滞后而留下历史教训。罗志军说,一定要尽快做到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南京市规划局局长周岚介绍说,根据建设部的要求,近期要编制完成“南京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为“十一五”期间的建设项目提供支撑。此外,要在当前规划储备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继续加大投入,争取在2007年底之前实现控制性规划全覆盖。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最细的规划类型,也就是说,到后年底,南京范围内的每一寸土地都会有明确的用途。

  老城零星地只建绿地停车场

  昨天会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讨论稿)》,据了解,这个万余字的文件,将成为城市规划部门控制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老城零星土地不建房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讨论稿)》明确提出:将按照宜居城市的标准推进城市建设,尤其对老城的开发,要实行“双控双提升”的制度。“双控”就是严格控制老城高层建筑的新增、老城的住宅开发总量;“双提升”就是指提升老城的历史文化内涵和环境风貌,提升老城的中心城市服务功能。要通过划定高层禁建区、实行开发最小门槛、控制住宅总量投放、地块开发资金区内外平衡等多种手段,禁止高层建筑的立项建设。

  文件还提出,今后老城区内零星土地(5000平方米以下的分散地块)一律控制作为绿地和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使用。

  据了解,这个万余字的文件,将成为城市规划部门控制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老城严控公寓类建筑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对老城的房地产开发也提出了新要求。

  文件称,今后,除完成必要的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以外,老城的住宅开发要进行总量控制,并逐年降低住宅建设量;严格限制在非居住用地上建设“公寓”类建筑,确需建设的,要严格控制在20%以内。这些要求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诸多损害老城发展的开发,可谓是当头棒喝。

  此外,在老城内的高校、部队和大单位是保持老城文化和环境品质的重要资源,要严格控制这三类用地的转换。原则上要求保留现有功能和环境,鼓励发展软件产业,建立科技孵化平台,确需要转换用地性质的,必须确保原有的校园、单位环境特色,留足城市规划的单路和配套用地的条件下,严格控制开发的总量。

  民国建筑将立法保护

  《意见(讨论稿)》也对老城城市风貌保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挖掘南京历史文化资源内容,将有价值的区级文保单位、近代优秀建筑、名人居址、古树名木、地下文物、历史典故发生地等纳入保护名录,并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分类制定保护要求。

  记者还获悉,南京市不少人大代表们已经就保护民国建筑提出立法建议,而市人大对此正在进行立法的可行性研究。

  此外,南京要大力拆除山前、水边、路旁、城边(城是指明城墙)影响景观的建筑物,精心设计和设置历史文化资源说明牌,有效再现南京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同时,还要结合历史文化资源点建设绿地广场、博物馆、艺术馆、名人纪念馆等公共设施,将众多的历史文化资源融入现代生活……

  【专家点评】

  人大审议规划是人民权利的表现

  南大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杨春福认为,城市的建设规划一旦经过人大权力部门的审议,虽然还称不上是法律法规,但它具有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在我们国家,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人大审议的规划内容,意味着它得到了广大人民代表的认可,由人大审议规划内容,代表了人民实行自己的权利。从另一方面看,政府在制定了相关建设规划后,递交人大进行审议,也是为了让规划得到更大的合法性。

  增加民主渠道可以减少规划失误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有关人士指出,城市规划经常会引发种种争议,很多时候,由于政府机构各自有各自的部门利益,很难在大局上权衡利弊,而人大在看待规划时能够更公平、合理。因此,规划听取人大的意见,可以增加更多的民主渠道,减少可能出现的规划失误,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历史遗憾。他认为,从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工作来看,这种事前的介入监督比起事后的监督来,效果往往要好得多。

  若不执行规划人大可以弹劾罢免

  江苏省人大有关人士认为,城市规划要一成不变不太可能,但以前的规划随意性很强,执行起来弹性很大。有些时候,规划跟着领导的意思不停地变,这对于一个城市的长期发展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将规划递交人大审议,从某种程度上减少了规划变动的随意性,因为经过人大通过的规划,要修改的话也必须通过人大审议。而且人大作为权利机关通过的文件,政府部门必须要按照执行,如果不执行的话,人大也同样可以进行追究,有必要时甚至实行弹劾、罢免等程序。快报记者尹海峡都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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