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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与普通高校生学历同等对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3:15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自考毕业生享受普通高校相同学历毕业生同等待遇。昨天,记者了解到,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待遇作出具体规定,从今年11月1日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同等待遇。

  今后自考生在办理毕业证时,要填写《重庆市自考毕业生人才信息登记表》并纳入
市和区县(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场)统一储备、管理。据有关人士介绍,自考生在公务员报考及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中,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平等对待,参与公平竞争;自考毕业生入户也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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