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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分币不找零较真市民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4:39 都市快报

  消费者购买了68.28元的食品,超市却收了他68.30元钱。为了讨回多收的两分钱,这位来自南京的消费者将郑州“家世界”超市告上了法庭。日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当庭宣判两分钱属于不当得利,超市应当返还。

  2004年11月8日,南京市民吴先生到郑州旅游,在位于南阳路上的“家世界”超市购买了价值68.28元的食品,超市却收了他68.30元。回到南京后,吴先生发现超市擅自多收了
他两分钱,当即打电话到这家超市进行投诉,得到的解释是:超市按照规定“四舍五入”、分币不找零,因此多收两分钱是正常的。

  后来在工商部门的督促下,超市给吴先生寄了一封致歉信,但没有退回多收的两分钱。吴先生遂将“家世界”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不当得利两分钱并赔偿由此产生的邮资、通讯等花费1231.5元。

  吴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按超市利益四舍五入,像“家世界”这样规模的超市一天就可以“昧”下消费者300多元钱。

  经过审理,法庭当庭作出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不当得利两分钱,并赔偿原告邮资损失15.4元、交通费93元。诉讼费用59元则由原告承担54元、被告承担5元。(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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