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小区车位上锁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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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7:5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10月21日讯(记者刘大正)只要交上300元押金、每月花上100元租一个装有停车锁的停车位,就可以在小区里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固定车位,其他人想停也停不了。今天记者接到岛城市民李先生投诉,反映他家所在的市北某小区物业竟然将车位加锁出租,这引起了很多居民的不满。 住在青岛市北福岭嘉苑小区G区的市民李先生反映,日前,负责管理他们小区的青岛
对此,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员刘女士向记者解释说,这并不是他们单方面的意见,由于小区车多空地少,没有专门的车位,不少车主都是将车随意停在路边甚至人行道上,不但阻碍了小区交通,也影响了小区的环境,不少居民都有意见。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他们才根据部分业主的要求想到了这个办法,在周边的道路上划出了车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小区内的E区、G区两个区内目前划出的近30个带锁车位已经有八成以上被业主租去。同时刘女士表示,根据他们的观察,车主们停车比原来方便了不少,因为停车产生的矛盾也少了。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租了车位的车主停车方便了不少,但是没租车位的车主停车却成了麻烦。就拿G区来说,100多户居民,30多辆车,但没有专门的车位,没租车位的车主只能将车挤在未加锁的空地上。“可以自由停车的空间比以前还少。这样停车难不比以前还严重了吗?!”市民张先生抱怨道,“停车位是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都有权利使用。一个车位锁,物业就把车位据为己有,简直太霸道了!” 对于收来的钱,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员刘女士说,他们为这部分钱单独设了账户,所收的钱全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从这个意义上讲,收费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对此,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的魏律师认为,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物业向业主收取费用都是不合理的。 (线索提供者陈先生奖金1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