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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礼未惠及中低收入者 经济适用房浪费社会资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7:5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有住房保障体系的关注。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认为,由于监管不严等问题,此前经济适用房建设已造成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10月20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作为住房体制改革的一部分,目前我国各地已逐步建立起以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基本框架,“国家投入大量财力,而保障体系却没达到理想效
果。”

  王珏林强调:“问题不在于住房体制改革的本身,而在于整个住房保障制度在执行时缺乏规范和明确的标准。”

  “经济适用房意义重大,但监管不严等问题使其已对社会资源造成巨大浪费。”王珏林指出,经济适用房的浪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政府设立最低价格或者最高价格,即强制干预价格体系带来绝对损失。“政府提供了一些补贴,原意是想帮助低收入家庭。实际上,这些补贴中有相当一部分既没有转移给消费者也没有给生产者,白白损失掉了。”王珏林坦言,政府对正常价格形成机制的干预必然会带来一定的社会财富的损失。

  其次,政府为了鼓励开发商开发经济适用房,必然要给与地产商一些优惠政策,如降低批租土地价格,实行税收优惠等,“事实上,这也是国家财富的浪费。”王珏林指出。

  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按北京市公布的数字,最近三年内计划兴建的经济适用房大约有800万平方米,假定每平方米比市价低1000元,就意味着北京市政府为此送出了80亿元的“大礼”。

  “更严重的是,经济适用房执行机制不规范,这份大礼没有给中低收入者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王珏林认为,目前是以收入来限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必然会导致浑水摸鱼现象,如消费者风餐露宿排房号、开宝马车者入住等。

  据悉,虽然北京市政府已经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是夫妻双方或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但后来在实践中发现,购买者的大量资料都是伪造的,并且有一些收入是资料上显示不出来的。比如工资单显示收入不足6万元,但总体的实际收入可能比这多得多,单位开出来的工资证明事实上不能说明真实的收入水准。

  “经济适用房没适用到中低收入者,这本身就是巨大的浪费。”王珏林强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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