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报假警不料暴露强奸疑犯身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8:00 南京晨报

  8月2日下午,浦口区泰山新村派出所接到一个男子的报警,称他的老婆在家中被人强奸了。民警迅速来到泰山街道夹河新村一个出租的民宅,没想到就此揭开了一起自编自导的强奸案。

  报警引出疑惑

  事发后,泰山新村派出所民警刘忠等人立刻赶到泰山街道夹河新村。报警男子称,有一个男的对他老婆图谋不轨。民警让男子的“妻子”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况,发现其说话语无伦次,且披头散发,目光呆滞。

  报警男子名叫刘锦,31岁,安徽泗县人。对于“妻子”,他除了知道她来自福建以外,其他一无所知。办案民警感觉到这对“夫妻”可疑,便将两人带回了派出所。

  侦查牵出色狼

  第二天,民警带着这名女子来到南京市脑科医院进行精神鉴定,结果该女子有严重精神病,没有性保护能力。

  在事实面前,一直称女子是自己“妻子”的刘锦,终于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女子是他从马路边“捡”来当媳妇的,他和这名女子在一起也只有短暂的4天。4天当中,他多次和这名女子发生了性关系。

  女子不幸经历

  由于女子精神上有问题,做笔录就成了大问题,派出所只能指派一名女民警一直与她沟通。第三天情况终于有了转机,该女子在纸上写下“南平”两个字,后又写下“黄萍艳”三个字。

  根据这个线索,民警通过公安互联网查找,得知其姓名、详细的家庭住址。该女子叫黄萍艳,今年30岁,福建省南平市罗东镇人。

  8月4日,黄萍艳的母亲和姐夫来到泰山新村派出所。黄萍艳的母亲说,黄萍艳本来很健康,21岁时和邻村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男人结婚,婚后不仅丈夫动辄打骂她,婆婆一家人还虐待她,将她撵出家门。不堪折磨的黄萍艳最终因为受到刺激,精神上出现问题。2002年10月,黄萍艳“消失”了。

  报假警露真相

  再说刘锦,7月30日凌晨,在宁合高速公路板桥汽渡附近,他遇到了赤脚流浪的黄萍艳。看她没有丝毫警觉,心中顿起邪念。当天深夜,刘锦将黄萍艳带回他租住的地方,过起了“夫妻生活”。

  8月2日上午,刘锦外出,把黄萍艳留在家中,下午回来的时候,发现家中的电视机不翼而飞。经询问,他从黄萍艳嘴里听说有个青年男子来过,偷走了电视机。气愤的刘锦当即以“妻子”遭他人强奸为名报了警。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不法行为露了“马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