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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撤一律就地免职 广西82官员撤煤资779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9:25 桂龙新闻网

  记者10月21日从广西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广西对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清理纠正工作,已于9月30日前完成,共有82名官员从煤矿撤出资金779.68万元。

  8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要求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撤出投资,逾期不撤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国家《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下发后,9月2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国资委、安监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投资入股煤矿的官员要在9月22日前撤出投资,逾期不撤的,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区14个市109个县(市、区)和123个区直、中直单位在9月30日前完成了清理纠正工作。经个人申报、煤矿企业清理上报、各级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我区南宁、崇左、来宾、河池、百色5市和区直单位共26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国有企业负责人,在9月22日前从煤矿撤出投资入股资金779.68万元。至此,我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韦力萍作者:唐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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