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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平等 我国71.8%少数民族主要使用本民族语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10:5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0月22日消息 (记者尹菊娥)民族平等、语言平等是我国民族语言政策的根本原则。记者从“少数民族的语言使用和文化发展:政策与法律的国际比较”研讨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同胞中,绝大多数主要以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占少数民族总人数的71.8%。

  “少数民族的语言使用和文化发展:政策与法律的国际比较”研讨会10月19—21日
在京举行。在21日的研讨会上,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研究会会长丁文楼先生在发言中高度概括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现状。他说:中国的民族语言按体系分分属于汉藏、阿尔泰、南亚、南岛和印欧五个语言体系。除去回族和满族使用汉语外,五十多个少数民族使用了80多种语言。在文字使用方面,有30多个民族没有文字,20多个民族有本民族的文字,使用30多种文字。

  丁先生说,目前大多数中国少数民族仍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为主。据统计全国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语言的有4764.5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8%。

  而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为主的少数民族又分五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绝大多数使用本民族语言,使用本民族语言的人占本民族的人口的80%以上,这样的民族有维吾尔、哈萨克等31个民族;第二种情况是多数人使用本民族语言,使用者占本民族人口 的 50% ----79%,这样的少数民族有 12个;第三种情况是少数人使用本民族语言,使用者占本民族人口的49%以下,这样的民族有6个;第四种情况是基本不使用本民族语言,这样的民族有畲族和满族;第五种情况,一个民族不同的支系使用不同的语言,如景颇族使用两种语言。

  丁先生指出,汉语是全国通用语,在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内,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部使用汉语。内蒙、广西两个自治区大中小城市一般的通用汉语,在西藏和新疆两个自治区的大城市,如拉萨市使用藏语和汉语,乌鲁木齐市主要使用维吾尔、哈萨克、克尔柯兹和汉语,使用双语和多语。

  另外,语言兼用现象即双语现象比较普遍。在我国56个民族当中每个民族都有一部份人兼用其它民族的语言。少数民族兼用汉语的人口大概1806万人;汉族兼用少数民族语言的有117万多人;少数民族之间互相兼用语言有90多万人。

  语言转用现象逐步在扩大。各少数民族之间几乎都有语言转用其它民族语言,据统计转用汉语的少数民族人口1069万多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6.1%;少数民族互相之间语言转用也比较普遍,这部份人约占11万9千600多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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