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起鲨鱼伤游客案公审 双方互指错在对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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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13:04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朱勇) 继9月21日进行质证后,沪上首起“鲨鱼伤游客”案于昨天在普陀法院公开审理。 互指伤害是对方造成 “张梁的受伤是因自己与鲨鱼“相撞”而非被鲨鱼咬伤”。长风公园当庭提供并播放
张梁的好友、事发时在现场的陈小姐出庭做证表示,当时她就站在隔离玻璃带外,很清晰地看见,张梁是在潜水时被从右后方插上的鲨鱼咬伤的。 公园安全保障是否恰当 张梁及其代理人表示,此番被袭自己无任何过错,而是海洋世界未尽到合理的照顾义务:三个潜水游客只有两个教练陪同,并未像其网站上承诺的“一对一”,并且在游客潜水时有工作人员正在喂食鲨鱼,安全保障措施明显不到位。 公园则指出,与鲨共舞项目安全保障措施无安全隐患也从未发生过意外事故,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是张梁潜水时没有及时与教练沟通,擅自上浮造成的。 因双方分歧很大,法院表示择日宣判。 事件回放 海洋世界潜水造成流血事件 今年7月17日下午3点半,法籍华人张梁与另两个法国朋友一起去长风海洋世界潜水。但在下水后不久,就发生了流血事件。随即,张梁被送往普陀区中心医院救治,医生在其头右侧上部拔下一颗约有3厘米长的鲨鱼断齿。张梁走上法庭向公园索赔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