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海口”要算数商家一审判赔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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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13:0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花高价购买空气净化器祛除“甲醛、苯”,不曾想空气净化器安装后,“甲醛、苯”等有害气体不但没有祛除,反而含量均超标。于是,赖先生将空气净化器经销商厦门奥普公司告上法院(见本报9月1日报道)。10月20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厦门市奥普数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支付原告赖洪庆赔偿金10万元。 法院认定,赖先生住所内空气甲醛含量超标,证明了空气净化器并没有起到在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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