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今二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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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14:55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北京消息:今天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关乎广大工薪阶层利益的免征额标准即起征点,有望在会议结束时水落石出。财税专家分析,二次审议极有可能将个税免征额在1500元的基础上再度调高。 据了解,全国人大8月23日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审,其中一项
个税修正案如果在此次审议得以通过,新的扣除标准最早会在明年1月份开始执行。 无论是1600元还是其他,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正式出台,将彻底终结各省市绕过法律提高免征额的状况。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丽坚不久前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研讨会”上明确表示,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将严格执法,坚决不允许各地擅自提高当地的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对于违反新标准的地区,不仅将追回因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中央税收少收的部分(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央与地方按6:4分成),而且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齐雁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