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检查区县局级党政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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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15:5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徐飞鹏)本月到12月,本市将专项检查各区县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点抽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解决自身存在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情况。这是记者昨天从市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的。 此次检查将在全面了解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两项内容:一是区县围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
检查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自评。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各区县局级党政领导班子按照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以党委名义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并按系统归口上报。二是重点抽查。11月20日至12月10日,由全体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副市长带队,组织市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市纪委常委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分别听取被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情况汇报,并通过“听、看、访、谈、测”等形式深入了解各单位工作情况。三是总结通报。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1月,结合各单位自查自评以及重点抽查情况,起草全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结报告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市。 本次检查工作由市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期间,将组成22个检查组,对全市部分区县局级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同时,要求各区县局级单位要把本次检查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送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