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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签合同工商先把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15:54 北京日报

  每周二是昌平区兴寿镇合同指导服务中心的村民“接待日”,上午9时,西营村6位村民拿着两个月前和村委会签订的“大棚承包协议”挤进接待室。

  “别急,一个个慢慢说。”当值干部、兴寿镇工商所所长刘健给他们搬来了椅子。50岁的温兰珍快人快语,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兴寿镇是京郊草莓大镇,今年启动了“一户一棚”农民致富工程,温兰珍觉得种草莓有赚头也申请承包了一个大棚,可在和村里签订承包协议时,她没细看内容就签了字,回头才发现协议上的日期有点蹊跷。

  “我们明明是7月份才抓阄分地、签的协议,可这协议上写的生效日期却是2005年1月1日,这么着俺们从1月1日起就得交租金,这不多要半年的钱吗?”

  刘健把承包协议从头至尾仔细读了一遍,说道,“日期确实有出入,但问题不大,你们可以派个代表和村委会协商,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对时间进行说明。”

  “俺们说能管用吗?”村民们半信半疑。

  “这两天我们正在组织各村进行签约培训,到时候也会向村里提出这方面的建议。”

  听了这话,村民的怒气消除了大半,临走,刘健还从屋里的合同范本自由索取架上给他们拿了几份《土地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短短一天时间,合同指导中心接待了16位村民的咨询,并对两个村近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了审查。

  兴寿镇地处昌平半山区,村干部和村民合同法及相关签约知识普遍匮乏,近两年全镇30个自然村中有11个村都发生了合同纠纷。

  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昌平工商分局以兴寿镇为试点,由镇政府、司法所、工商部门共同成立了全市首家合同指导服务中心。在该镇建立合同签订核审制度,各村村委会凡是对外签订、变更、解除集体经济合同或对内签订承包合同,必须将草签合同送中心核审,未经核审通过不得签订,从而避免合同欺诈等类似事件发生。并建立有效的合同纠纷调解机制,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由专人受理,依据现场办公、集体决定、依责办理、按职审核的原则协调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一做法将在近年内在昌平全区推广。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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