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沙河矿难13名官员受处分 镇党委书记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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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1:25 新京报 | |||||||||
国土资源局局长副局长、事发镇党委书记镇长被撤职 据新华社石家庄10月22日电(杨守勇 崔怀纲)发生在2004年的5家铁矿“火烧连营”,造成70名矿工遇难的河北省沙河市“11·20”特别重大矿难,近日有了初步的处理结果,沙河市及白塔镇13名政府官员受到各类党政纪处分。
据介绍,沙河市委、市纪委和市政府分别作出决定,给予白塔镇党委书记张凤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蒋九芳,镇党委副书记、经委主任李占虎,沙河市冶金行业办党委书记、主任卫志良,冶金行业办党委委员、副主任曹玉剑,沙河市安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刘子林,安监局支部委员、副局长田江沙等人,撤销党内和行政职务处分;给予沙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远志,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路现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撤销二人行政职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