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廉洁修路把“三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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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3:15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谭柯 实习生 牟莉)近年来,江北区在公路建设领域积极抓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把“三关”, 探索出一条符合该区区情的新路子。 为杜绝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向相关部门采取暗示、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影响招投标的正常进行,该区把中标与否的决定权完全交给了投标单位,有效地防止了领导干部的“指令关”。
对于一些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钻空子、走后门,对业主、监理人员行贿等不良现象,该区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廉政合同》,用合同来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严把“质量关”。 在工程开工建设前,该区即与施工单位签订《农民工工资保障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期计量、支付前,提供现场民工的工资发放表,经民工签字认可后才支付。该区在公路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来,有效地推动了道路建设,较好防止了领导干预工程、施工单位腐化工程、民工工资无着落工程等现象的出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