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民众痛斥阿扁才是真正罪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3:28 海峡都市报

  

民众痛斥阿扁才是真正罪魁(图)

  杨儒门被判刑,爷爷奶奶痛哭

  

民众痛斥阿扁才是真正罪魁(图)

  台警员逮捕抗议民众

  N海潮

  据台湾媒体报道,因不满当局漠视农民利益而制造了17起“白米炸弹案”的台湾中部彰化县农民杨儒门,19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被罚金10万元。连日来,岛内社会对此讨论热烈,各方舆论认为,杨儒门固然违法应究,但当局农业政策的错失是真正罪魁,对杨儒门量刑过重,与连续发生的重大经济犯罪比较,显示台湾司法严重失衡。

  □背景新闻

  杨儒门因不满岛内稻米进口政策及营养午餐问题而连续犯下了17宗“白米炸弹”案。他利用军中所学,再透过网络搜集等方法制造爆裂物。第一次犯案是在2003年11月12日,将装有白米的饮料盒爆烈物,贴上“炸弹、勿按,一不要进口稻米、二当局要照顾人民”的纸条,放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园厕所内。这些事件引发了岛内民间对台湾当局无视农业困境和农民利益的激烈批判。

  杨儒门父亲

  痛斥陈水扁

  杨儒门的父亲得悉儿子判决的消息后,直斥农民出身的陈水扁不知农民疾若,更质问陈水扁是吃屎长大,还是吃米长大的。

  杨父认为,同是农家子弟出身,却不能体谅农民疾苦。他说:“所有的人是吃什么长大的,一种是吃米长大,一种是吃屎长大,阿扁是吃屎长大的吗?不是吧!是吃米长大,那米从哪来,菜从哪来,都是农民种的。”

  杨父还批评“法官”不知农民疾苦,就算判决有罪,也要儿子不用再上诉。他说,“法官他家又不是做农的,不知道农民疾苦,法官本来就是骗来骗去的!”

  彰化乡亲:

  一定上诉

  白米炸弹客杨儒门案件19日宣判,彰化县二林镇40多位乡亲北上聆听判决及声援杨儒门,其祖父杨永涂出门前先向祖先祈求保佑乖孙杨儒门能从轻量刑,不过,下午乡亲们获悉杨儒门遭判刑7年半,群情激愤地异口同声说“法官判刑太重”,而且一定要上诉。

  18日清晨6时许,杨儒门二林镇的乡亲,在老家三合院集合集体搭乘游览车北上声援,堂叔杨庆昌表示,事先乡亲们听到风声,指“法官”决定拿杨儒门杀鸡儆猴,因此大家无论再忙也要抽空去声援。

  19日下午2时30分许,二林镇赵甲里100多位乡亲在庙宇聚集讨论,并守住电视机观看,当获悉杨儒门遭判7年6个月,群情激动地表示:“判刑太重了!”希望“法官”能了解农民种田的辛酸,杨儒门会这么做都是为了农民。

  关心孙子杨儒门刑期的祖父母,听到孙子被判刑七年半后,难过地掉下眼泪。

  杨儒门外公陈盛胡难过地说,杨儒门乖巧听话,也很孝顺,从小学开始,一放学就到田里帮忙,举凡喷农药、拔草都做得很好,虽然犯案,但其出发点值得同情,“法官”却判得那么重,且另外还得负担10万元罚金,令人无法理解。

  台湾舆论

  批评当局

  杨儒门案判决后,岛内舆论对台湾农业的困境和当局罔顾农民生存进行了更加严厉的批评。

  主流舆论认为,由于外来农产品的低价倾销,当局未能有效应对,岛内40多种农产品受到严重冲击,农民损失惨重,且迟迟未得到当局扶持。求助无门的农民只得被迫自救,才会出现像“白米炸弹”的偏激个案。有媒体指出,当局应协助岛内农民赴大陆促销农产品,而不是设下种种障碍,“台湾农民如果留在台湾却无法生存,他们难道不会变成另一个‘白米炸弹客’?”

  台湾《经济日报》发表题为《枯萎的稻穗凭谁赋生机?》的社论指出,台湾农业日渐凋萎,农民无奈又无助地哀唱悲歌,这是杨儒门向台湾社会怒吼的讯息。多年来,社会舆论一直呼吁当局采取适切途径打开农民的出路,但相关部门并未理会,这是让农业与农民愈来愈艰困的原因之一。

  民众高喊:

  杨儒门无罪

  据悉,杨儒门一案19日下午一审宣判时,台湾在野“立委”、民众与社运团体多达百余人到“法院”旁听,每人都配带黄丝带以示声援,他们得知杨儒门获判有罪,一度哗然,高喊“杨儒门无罪”,要求陈水扁特赦杨儒门。

  19日,台北“地方法院”对杨儒门作出一审判决,再度引起岛内社会高度关注。当天,有杨儒门家乡的民众以及岛内有关社会团体人士前往“法院”旁听、声援。“法庭”的旁听席座无虚席,无法进场旁听的人们一路从“法庭”门口延伸至“法院”外。民众在声援过程中高喊“杨儒门无罪、政府有罪”等口号,杨儒门的彰化乡亲还演唱了《农村曲》,希望当局重视农民权益。在得知杨儒门获刑7年6个月后,在场的声援人群一度哗然,质疑“法庭”量刑过重,还与警方发生了肢体推搡。

  台北市的一位民众投书媒体指出,当局擅假“为人民谋福利”之名,而杨儒门的行动正是戳破假象的照妖镜。农业是民生基本需求与社会安全的沉舱石,却不见当局解决农业历史性结构问题的决心。当局在“白米炸弹”事件发生至今的相关论述一直都集中在“刑责”上,以此转移焦点,对保障台湾农业的具体政策却避之唯恐不及。

  检察官认为:

  杨可悯恕

  检方起诉时,认为杨儒门“犯罪情状可悯恕”,建请“法官”予以减刑。但台北“地方法院”援引“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七条第三项规定,意图供自己或他人犯罪而制造爆裂物者,处死刑、无期徒刑,并不认为杨儒门的犯罪行为“其情可悯”,并称判处杨儒门7年6个月,已属减刑。

  一名资深检察官表示,犯罪者受法律制裁反映公理的一面,但司法界也应反思,社会有同情声浪,说明“司法价值”出现失衡。

  他指出,社会陆续发生多起重大金融犯罪,但涉案被告所受法律制裁,与造成的社会危害不成正比,像是掏空中兴银200亿的前董事长王玉云,起诉也只被求刑7年半,案件还在“法院”审理中,未来判刑确定的日期、刑度犹在未定之天;掏空太电170亿、博达70亿资产的被告胡洪九、叶素菲,均获交保,叶素菲甚至还继续担任董事长。广三弊案被告曾正仁等重大经济犯,甚至逃亡逍遥法外,少有真正入狱服刑者,他们的犯行严重影响经济秩序、造成投资大众血本无归,危害不可谓不重。而不为一己私利、诉求公共政策理念的杨儒门被判7年多,二者动机差异极大,刑度却相当,如何能让社会心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