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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南矿难瞒报事件相关责任人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6:4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商洛讯(记者 薛振宇)本报日前报道了位于洛南县石坡镇的陕西龙钢集团公司木龙沟铁矿发生2名矿工死亡并瞒报事故的消息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记者从商洛市安监部门获悉,该案件的调查目前有了“阶段性结论”。木龙沟铁矿已被责令停产整顿,安监部门认定的瞒报事故的两名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铁矿从10月15日起停产整顿

  据介绍,瞒报事故发生后,市、县调查组全面展开事故调查工作。到10月20日,调查组确认:陕西龙钢集团公司木龙沟铁矿“10·11”事故是一起违章进入废弃的采场冒险作业造成的责任事故。该矿970平硐3号矿体开拓工程是由天宁公司承包的,该公司所属的不具备安全资质的洛南县石坡新瑞采矿队管理不严,使作业人员违章进入废弃的28号采场采矿,发生死亡事故,且隐瞒不报。事故调查组责令陕西龙钢集团公司木龙沟铁矿从10月15日起全面停产整顿。洛南县公安局停供并查封了该矿民爆器材,对瞒报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石坡新瑞采矿队副队长许道文、朱守成刑事拘留。

  据洛南县安监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在调查过程中,他们发现木龙沟铁矿与天宁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首先是“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民事责任的总承包方式”是否合适有待权威部门认证;其次,承包方天宁公司是否具备矿山开采的资质也有待认定。

  “阶段性结论”仍然存在疑惑

  了解到安监部门目前所作出的结论后,作为事故暴露之前便已开始关注此事并进行了调查的记者,对这个结论仍然存在疑惑。

  第一,“红包”事件无人过问。10月13日,本报记者接到举报后立即将情况反映给洛南县安监局,并与安监局调查人员同时赶往木龙沟铁矿,矿上当时的值班负责人说:“没有发生事故。”次日,记者再次前往了解情况,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而在记者从当地派出所调查人员的口中证实了事故的真实性后,矿方的一位干部却将记者叫到一间办公室企图以“红包”行贿封口。次日,媒体对这一事实进行了披露,然而直到昨日,没有任何部门来向记者核实此事。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与洛南县安监局负责人交换意见,他认为,塞“红包”这件事的调查应由监察部门来做。

  第二,调查组没有找到自称曾向副矿长汇报过死亡事故的证人。

  10月14日,记者在木龙沟铁矿调查时,一名受雇于天宁公司的男子向记者透露:事故发生后,木龙沟铁矿副矿长陈某的车刚好从970平硐旁经过,他告诉陈某矿洞里出事了,希望能借车送伤者去

医院。后来,发现伤者已经死亡,这名男子还给陈某打了电话,告诉他两个矿工都死了。

  据洛南县安监局负责人介绍,在调查过程中,他们没能找到向记者报料的男子,而陈某也否认自己在10月11日就知道了970平硐的

安全事故。因此,还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矿上参与了瞒报。然而,无论如何,这位报料者应该算一位关键性的证人,还是需要继续查找求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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