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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禁售翻新电视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8:13 潇湘晨报

  本报讯11月1日,是翻新电视机的“死期”。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废旧显像管玻壳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并禁止将其用于组装电视机。昨日,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下月开始加大监管力度,并将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对市场进行清查,一旦发现利用废旧显像管组装而成的电视机仍在销售者,将进行查扣并予以销毁。然而,“禁令”大限将至,长沙市旧货市场的二手彩电比比皆是,且多数业主对此却毫不知情。

  翻新电视机在市场上生存了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因其价格便宜等因素,颇有销路,有些地方甚至形成了生产、销售的集散地。采访发现,在长沙市旧货市场(长沙火车南站附近),该市场内有10多家经营二手电视机的店铺。这些店铺里收来的废旧电视机堆成了小山,不时有加长三轮车或是小货车拉着满满一车收来的废旧电视机回来。某店主说,翻新电视机38厘米每台进价290元,43厘米每台进价335元,经倒手后,每台能赚50元以上。当问及是否知道从11月1日起,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废旧显像管玻壳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并禁止将其用于组装电视机时,该店主说不知道。数家从事二手彩电买卖的业主,也都表示不知情。

  据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相关专家介绍,翻新电视机不仅扰乱了市场价格,而且造成了许多安全隐患和质量纠纷。

  按照规定,从11月1日开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收集(包括收购)贮存、处置废旧显像管(阴极射线管)的经营活动。凡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应向环保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才可开业。同时,禁止使用废旧显像管玻壳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并组装电视机进行销售。禁止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旧玻壳、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电视机。

  省质监局监督处一负责人表示,该部门已将“禁令”下达到全省各质监部门,从11月1日开始,将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对市场进行查处。记者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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