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通知称擅自开展年终检查评比将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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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9:20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10月23日电(记者李永文)为避免各种名目繁多的年终评比检查活动让基层单位“不堪其扰”,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检查评比项目,一律自动取消。 通知要求,重庆各地各部门要对拟开展的年终检查评比项目逐一列出清单,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检查评比项目,一律自动取消。
市级各部门需开展年终检查评比的项目,须于10月31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汇总后提交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会议审定。经批准开展的年终检查评比活动,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行文通知,并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凡经批准开展年终检查评比活动的单位,要将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审核。 通知指出,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各区县(自治县、市)及有关部门有权拒绝,并可向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并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