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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订草案仍保留“一人公司”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9:59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尽管对公司法修订草案有关“一人公司”的规定有不同看法,但修改后的草案依然保留了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款。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2日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向会议报告了公司法修订草案的审议结果。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研究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应当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将其纳入公
司法的调整范围。草案关于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公司的股东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本人财产的,即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比其他国家关于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定更为严格,对于规范一人公司股东的行为,防止可能产生的弊端,是必要的。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保留修订草案中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为保护公司职工的切身利益,修改后的公司法修订草案规定,公司工会将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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