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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证监会的权力制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9:59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正在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对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权较多,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中认为,对其权力制约以及法律责任规定得不够。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开始第三次审议的修订草案在这方面作了修改补充,加大了对证监会的权力制约和法律责任。

  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以铭介绍,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以及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原草案规定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修改后的修订草案要求,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这些条件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新草案还将原草案有关证监会的法律责任原则性规定作了补充修改。同时,草案还修改规定,明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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