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皮草上泼酸水敲诈 不给5万接着烧大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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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10:14 东北新闻网 | |||||||||
手拿酸水瓶,进了皮草行,毁了俩大衣,开口要5万,不给还要烧。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做这事的陈某作出一审判决: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 2004年12月10日,32岁的陈某伙同李某,来到红旗街某皮草行。二人掏出酸水瓶泼向两件价值两万多元的皮草大衣,然后逃走。离开现场后,陈某拨通了该皮草行的电话:“
二人最终未得到钱财,他们商量再勒索其他商家。2004年12月26日,两人来到长江路某大型超市,将含有泻药的牛奶放入超市后,再次实施敲诈,这次他们要了3万元,但不仅钱没得到,陈某还把自己送进了派出所(李某在逃)。据悉,陈某1982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 新文化报 记者张琦通讯员朱宝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