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规划开始编制 涵盖江浙沪16个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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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10:49 新闻晨报 | |||||||||
备受瞩目的我国首批国家级区域经济规划“重头戏”——长三角区域规划,将于2006年3月揭开“神秘面纱”。 22日,记者从正在江苏南通召开的2005年长三角16城市峰会上获悉,目前长三角区域规划已完成所有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文本编制,预计明年3月份报批。届时,长三角发展中所面临的9大问题,可望在宏观层面获得解决路径。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司长沈叙健在作大会发言时说,不久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把以区域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规划放在突出位置。长三角地区和环渤海湾地区率先被列入中央级区域规划,来进行区域经济统一协调、统筹发展的试点,以便为其他区域合作积累经验。 沈叙健说,长三角区域规划涵盖16个城市、8200万人口。除上海外,8个城市在江苏,7个城市在浙江,新加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的浙江省台州市也被纳入规划之中。编制中的长三角规划着重研究解决区域内分工、协调区域内各地区共同关注但单一省市又难以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以及区域合作的政策措施。具体说包含9大内容:即长三角发展所面临的综合交通、能源、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城镇空间布局、产业发展、人才资源开发、创新能力建设和区域国际竞争力。其中综合交通物流问题是规划解决的重中之重。 据介绍,长三角区域规划的基本规划期是2006年至2010年,并展望2015年;一些重大问题的展望期可能更长。 沈叙健介绍,从2004年11月到2005年8月,这段时间是长三角区域规划的准备阶段。眼下,长三角区域规划已进入文本编制阶段。预计到2006年3月,长三角区域规划将报国家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