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回扣达57万元 贵州一医院院长被判刑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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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12:33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贵阳10月22日电(记者何云江)贵州一医院院长因收受医药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回扣达57万余元,日前被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所退赃款15万余元被依法没收,其余赃款41万余元将依法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廖清朝现年51岁,1988年起先后任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职务。其中1991年至2002年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11年内就从六枝特区医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清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 |||||||||